diff --git a/content/zh-cn/docs/srs-guide/id-card.md b/content/zh-cn/docs/srs-guide/id-card.md index 9cf40425..8f243763 100644 --- a/content/zh-cn/docs/srs-guide/id-card.md +++ b/content/zh-cn/docs/srs-guide/id-card.md @@ -21,9 +21,8 @@ weight: 8 1. 回收“旧身份证” 建议先以 更新身份证照片 为由取得原性别的新身份证后办理后本程序,注意不要被公安回收原身份证 1. 户口本 +1. 《户政主项变更申请书》(详见 关于性别变更理由) 1. [已公证的相关文件]({{< ref "notarization" >}}) -1. 向派出所提交《户政主项变更申请书》时,性别变更填写的理由要注意: - “申请人因实施性别重置手术,根据XXX (当地户政性别变更办事指南等规定),申请性别变更;现依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8478号》提交申请材料:(国内三甲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以及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或) (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且根据《公治2008478号》:“以往公安部三局文件规定与此件不一致的,以此件为准”,敬请各级别公安系统注意。 其他概不需要,如果公安部门需要额外材料,请参见 [申请材料争议]({{< ref "#dispute" >}}) 处理 @@ -34,6 +33,23 @@ weight: 8 法律依据:[「公治〔2008〕478 号」]({{< ref "gongzhi" >}}) +## 关于性别变更理由 {#hospital-proof} + +向派出所提交《户政主项变更申请书》时,性别变更填写的理由要注意: + +> 申请人因实施性别重置手术,根据「XXX(当地户政性别变更办事指南等规定)」,申请性别变更; +> 现依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治〔2008〕478 号》提交申请材料: +>(国内三甲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以及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 且根据「公治〔2008〕478 号」:“以往公安部三局文件规定与此件不一致的,以此件为准”,敬请各级别公安系统注意。 + +这样写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本人所经历过的“办事人员不懂法”,“办事人员计算机系统内没有查询法律的功能”等尴尬场面,以及各种不良拖延和扯皮现象 + +另外也提前打了声招呼,尽量避免公安系统人员采纳与 [「公治〔2008〕478 号」]({{< ref "gongzhi" >}}) 相反的省公安厅以下级别的普通(非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而要求提供更多申请材料 + +经过派出所工作人员同意后,提交申请书时,可将两张申请书一并提交,由派出所分两次变更上交到公安系统 + +(本段内容基于 进行完善修订,原作者 ID-ID 未声明版权及其授权方式,因此版权原则上仍归原作者所有。) + ## 关于更新机动车驾驶证 所需材料:证件变更证明、新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户口本 diff --git a/content/zh-cn/docs/srs-guide/identification.md b/content/zh-cn/docs/srs-guide/identification.md index 6c26ce49..77e04704 100644 --- a/content/zh-cn/docs/srs-guide/identification.md +++ b/content/zh-cn/docs/srs-guide/identification.md @@ -14,20 +14,3 @@ aliases: 上海市,上海长海医院虹口分院,不再受理 北京市,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不再受理 {{< /csv-table >}} - -## 关于医院证明 {#hospital-proof} - -向派出所提交《户政主项变更申请书》时,性别变更填写的理由要注意: - -> 申请人因实施性别重置手术,根据「XXX(当地户政性别变更办事指南等规定)」,申请性别变更; -> 现依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治〔2008〕478 号》提交申请材料: ->(国内三甲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以及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 且根据「公治〔2008〕478 号」:“以往公安部三局文件规定与此件不一致的,以此件为准”,敬请各级别公安系统注意。 - -这样写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本人所经历过的“办事人员不懂法”,“办事人员计算机系统内没有查询法律的功能”等尴尬场面,以及各种不良拖延和扯皮现象 - -另外也提前打了声招呼,尽量避免公安系统人员采纳与 [「公治〔2008〕478 号」]({{< ref "gongzhi" >}}) 相反的省公安厅以下级别的普通(非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而要求提供更多申请材料 - -经过派出所工作人员同意后,提交申请书时,可将两张申请书一并提交,由派出所分两次变更上交到公安系统 - -(本段内容基于 进行完善修订,原作者 ID-ID 未声明版权及其授权方式,因此版权原则上仍归原作者所有。)